索引号 | 000014349/2021-3979895 | 信息分类 | 行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黔东南州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2022-04-27 |
文号 | 暂无 | 是否有效 | 是 |
信息名称 | 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实施意见 |
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是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因企施策推进改革的基本前提,对推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以及《国资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准确界定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功能定位,分类推进改革发展,实行分类监管,分类定责考核,提高改革针对性、监管有效性以及考核评价的科学性,推动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深入融合,制定功能界定与分类实施意见如下。
一、划分类别及范围
立足国有资本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综合考虑企业承担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发展阶段,明确企业功能定位,突出企业属性,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适用范围为省国资委独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
商业类:商业类企业又分为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
----商业一类企业: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的国有企业。
----商业二类企业:以承担政府重大专项任务或特定工作为主,实现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战略意图的国有企业。
公益类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的国有企业。
商业类企业和公益类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经营机制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严格落实现代企业制度各项要求;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必须自觉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发展战略,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二、分类施策
(一)分类推进改革发展
商业类企业:
----商业一类企业要着力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积极开展对标管理,全面提升效益水平,实现主业利润增幅不低于利润总额增幅,产品毛利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同行业中上水平。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积极引入各类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国有资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宜退则退。
----商业二类企业要围绕功能定位,确保完成战略目标和重大专项任务,着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努力控制融资成本和管理成本,力求经济效益与特定功能有机统一。其中,产业投资类国有企业围绕重大战略任务、重点产业发展,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和关键领域的投资引导,投资项目要符合国资布局导向要求,突出投资带动和资本运营功能,推进产融结合,不断提高产业聚集能力,推动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资源开发类国有企业,通过整合资源、优化布局,提高资源资本化和资源保障水平,搭建资源整合及投融资平台,打造资源开发龙头企业;资本运营类国有企业通过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有序进退,力争实现降本增效,不断增强资源重组整合能力,企业功能实现从国有资产经营向国有资本运营转变,提高专业化、市场化资本运作和价值管理水平;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类国有企业不断提高投融资能力,实现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战略目标;政策性金融服务类国有企业主要为重要民生工程、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等提供贷、投、融、担等全方位金融服务,助推产业升级。
商业二类企业在集团层面保持国有独资或控股,有条件的改组组建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需要实行国有全资的企业,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对需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的,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形成合理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对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子公司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形式实现股权多元化,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公益类企业:根据承担的任务和社会发展要求,加大国有资本投入,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严格限定主业范围,加强主业管理,审慎开展多元化投资。加强成本核算,着力控制成本。对具备条件的公益类企业,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经营。
(二)分类实施监管
对商业类企业,要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提高国有资本回报、规范国有资本运作、维护国有资本安全。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公开,严格责任追究,在改革发展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中,对商业一类企业,重点加强集团公司层面监管,推进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落实和维护董事会职权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对商业二类企业,重点加强对国有资本布局的监管,引导企业突出主业,更好地服务全省重大战略和宏观调控政策。
对公益类企业,要把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作为重要监管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分类定责考核
突出企业功能,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分类明确考核重点,引导企业根据功能定位,明确发展方向、合理配置资源,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商业类企业:
----商业一类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导向,重点考核企业经济效益、资本回报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引导企业提高资本运营效率,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商业二类企业以可持续发展和服务全省发展战略为导向,适度调整经济效益指标考核权重,在保证合理回报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基础上,加强对服务全省发展战略、保障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重大专项任务情况的考核。
公益类企业:以企业更好地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重点考核产品服务质量、成本控制、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不同企业特点和市场化业务比重等情况,有区别地确定经济效益指标权重和回报要求。对企业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营运效率、成本控制和安全保障能力,引入第三方评价,将相关评价结果纳入业绩考核。
有关方面在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业绩考核、领导人员管理、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具体方案时,要根据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提出有针对性、差异化的政策措施。
三、组织实施
建立企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在科学分类并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国资布局结构调整要求和企业发展战略,结合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承担的任务和发挥的作用,对企业分类实施动态调整。
各监管企业功能界定及分类由省国资委负责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今后新设立或整合重组的企业,成立方案或重组方案中应有功能界定及分类说明。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省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管企业根据需要对其子企业进行功能界定和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