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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汪卫平同志为我委2023年6月新录用公务员,现试用期已满,经民主测评、考核合格。经党委研究决定,同意其转正定级,任规划发展科一级科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算。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