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国资委对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8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改革科 发布时间: 2024-05-20 10:12


吴冰委员:

提的出的《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重组黔东南州属国有文化旅游企业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州州属国有文化旅游企业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提案提出的有问题答复如下:

将全州国有、民营A级旅游景区统一交给黔东南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运营,收益由黔东南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相关县(市)人民政府、投资商按投资、管理成本分成。

近年来,州文旅集团积极推动全州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工作,并与丹寨县、麻江县就新建旅游景区的开发和运营进行洽谈并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书。但建议具体实施难度较大,短期内难以实现。因全州国有、民营A级旅游景区都已经由各县(市)旅游公司进行长期运营管理,运营管理已比较成熟完善,难以统筹协调给一家公司来运营管理

黔东南州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州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州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凯里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州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集团公司的旅游业务或涉旅业务调整给黔东南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运营。

一是州水投集团与州演艺集团目前无旅游业务或涉旅业务二是州开投集团也无旅游业务或涉旅业务,但符合纳入旅游资源的有凯宏西江酒店。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酒店手续不完善,自2020年以来一直处于歇业状态,酒店附属设施因长期缺乏维护,损坏程度严重,酒店资产亟需盘活经营。2021425日,我委召开“关于研究州开投(凯宏)集团西江酒店资产相关事宜”专题会议,明确了西江酒店以现状评估“以资抵债”给州文旅集团的意见。20227月,州文旅集团不能接受西江酒店的评估价值,资产抵债移交事宜未能进一步推进。三是《“十四五”黔东南州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结构调整规划》,明确提出了将黔东南州文旅集团和交旅集团重组企业,文旅集团和交旅集团作为其一级子公司来运营管理,其中:文旅集团主要负责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建设及运营,交旅集团主要负责交通建设、城市投资开发和旅游投资开发四是20201月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赴凯运集团调研时指示“凯运集团公司既要稳定客运市场,也不能局限于客运市场,要全力以赴发展新业态,扩展新业务领域”精神以及州委、州政府《黔东南州属国有企业布局调整优化重组方案》(黔东南党办通〔201862号)对凯运集团公司主营道路运输及相关产业的定位和大力发展定制客运、旅游客运、充电桩等第三产业的要求,公司在努力巩固发展现有传统班线运输的同时,始终坚持把“运游融合”发展作为加快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全面拓展旅游客运、景区直通车、充电桩等新业态,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旅游需求新变化,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集团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凯运集团公司现有旅游业务及涉旅业务均在州委、州政府的发展战略框架下进行,对我州的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若把所有涉旅业务全面调整至文旅集团管理,比如旅游运输业务,一方面对凯运集团的主责主业造成错位发展,另一方面文旅集团对旅游运输业务由于管理经验不足,基础配套设施不具备等造成管理混乱,影响我州旅游运输业务良性发展,暂不合适调整给州文旅集团统一管理运营。

黔东南州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入黔东南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接管黔东南州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人员、资产及债务。《“十四五”黔东南州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结构调整规划》,明确提出了“根据州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发展要求,以产权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按照资源相同、主业相近、业务相关、产权协同的原则,聚焦主责主业,做强做优国有资产,推动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集中,减少无序竞争和同质化经营,促进不同产业间、不同企业间的协同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将州演艺集团划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作为主要一级子公司,重点发展演艺文创、影视娱乐、艺术教育、艺旅融合四大业务板块。”。

四、关于将黔东南州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变更为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

一是根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黔东南州民族歌舞团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黔东南府函〔2011216号),明确要求“撤销州歌舞团建制,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法人,州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州国资委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隶属州文化体育局管理”,州歌舞团公司201110月在州工商机关登记注册成立,改制为州人民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文化企业。二是根据《黔东南州属国有企业布局调整优化重组方案》(黔东南党办通〔201862号),20191月州歌舞团重组为州演艺集团下属一级子公司。三是按照《贵州省加快推进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黔府发〔202113号)“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行业部门将不再设立国有企业或经济实体”的规定,州歌舞团划归部门管理不符合相关政策。

  1. 关于州人民政府每年固定向黔东南州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公益性演出200场、每场4万元合计800万元

商财政局初步建议政府采购从每年2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为改制前预算安排资金的64%,以后根据州歌舞团市场化业务开拓情况相应调整。

下步,结合您在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把已经安排正在做的工作做好做扎实,已经完成了的工作再检视再完善,更好服务于黔东南州地方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