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截至目前,收到由我委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0条,由我委协办的人大代表建议1条,为《关于优化剑河县风景名胜区,指导剑河温泉等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建议》(第145J182号)。已由主办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进行答复,并在网站进行公开。
特此说明。
公开地址: http://zrzy.qdn.gov.cn/zwgk_2020/zfxxgk_5803426/fdzdgknr/jyta_5806419/202010/t20201027_658387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