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国资委2019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代表州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州人民政府授权管理的国有企业履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的监管职责。
2.负责州属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指导和监督各县市、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责任体系,拟订和完善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承担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处理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研究起草全州国有企业改革综合性政策、措施,推进全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5.承担州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牵头研究起草全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综合性政策、措施,推进全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工作。
6.指导和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
7.遵循党管干部原则,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根据授权,对企业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考核、任免并按照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对离任的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并提出今后任职的建议 。
8.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州人民政府向监管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9.承担并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职责,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10.监督检查所监管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等工作。
11.负责联系、指导和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信访和离退休工作。
12.负责协调指导州内国有或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参与全州国有资源的开发和营运,向州人民政府提出国有资源开发、营运、整合的建议。
13.加强指导推进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向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和关键领域。
14.强化所监管国有资产经营的财务监督、风险控制、经济责任审计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15.加强对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职责。
16.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州国资委预算单位由州国资委(行政)、州国有企业监事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州国资委总编制40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事业编制15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职工实有人数34人,其中:行政实有21人,事业实有10人,机关工勤人员实有3人,退休人员7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51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0.27万元,占比99.72%;2018年末结转结余1.41万元,占比0.27%。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51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27万元,占比99.72%; 2018年末结转结余支出1.41万元,占比0.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0万元。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0.27万元,同2018年相比,减少52.36万元,下降10.2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压缩10%。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51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0.27万元,占比99.72%;2018年末结转结余1.41万元,占比0.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0万元,占0%。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511.68万元,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27万元,占比99.72%,其中:基本支出490.2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8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4.47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②2018年末结转结余支出1.41万元,占比0.27%,其中:基本支出1.41万元,无项目支出。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7万元,同比下降1.0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为4万元,同比下降0.8%;公务接待费为3万元,同比下降0.29%。我州州本级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零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无法细分到部门,公务用车购置为零预算。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20.00万元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9年州国资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16.80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开支。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州国资委固定资产为167.57万元,其中: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78.08万元,专用设备6.82万元,电气设备18.80万元,家具及其他类20.49万元,交通运输设备43.38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州国资委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本单位无财政资金预算项目,无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215资源勘探信息(类)07国有资产监管(款)01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215资源勘探信息(类)07国有资产监管(款)0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2 (州国资委)附件2:2019年州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