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国资委完成了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工作,共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收益938万元,已全部足额上缴州级财政。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也是我委对监管企业实施考核的重要方面。为做好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工作,充分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我委一是将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2021年度监管企业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二是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各监管企业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按照净利润的8%计提上缴数,及时向7家监管企业印发了《州级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通知书》,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足额完成上缴工作,确保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工作的顺利完成,切实保障国有资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