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27213 | 信息分类 | 政策法规 |
发布机构 | 黔东南州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2024-01-04 |
文号 | 暂无 | 是否有效 | 是 |
信息名称 | 黔东南州国资委关于印发 《黔东南州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管理 办法》和《黔东南州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
黔东南国资通〔2023〕37号
委机关各科室、州国资运营中心,各监管企业,各县(市)国资监管机构:
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法律法规,结合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有关工作要求,州国资委对《黔东南州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和《黔东南州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2020版)》进行修订,形成《黔东南州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和《黔东南州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2023版)》,经州国资委2023年第17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各县(市)国资监管机构参照本办法,加强有关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
《黔东南州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和《黔东南州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2023版)》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2020年7月14日印发的《黔东南州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和《黔东南州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2020版)》即日起失效。
特此通知
附件:1.黔东南州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
2.黔东南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权力和责任清单(2023版)
附件2:黔东南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权力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xls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