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2-19 17:37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3

二、单位机构设置………………………………………6

三、预算单位构成………………………………………6

四、单位人员构成………………………………………6

第二部分: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表…………………………………8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表…………………………………11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17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2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2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29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3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31

十、基本支出预算总表…………………………………32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总表………………………………40

十二、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42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43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44

第三部分:单位预算安排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47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47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48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49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5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50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50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51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51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51

四、名词解释……………………………………………51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代表州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州人民政府授权管理的国有企业履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对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职责。

(二)负责州属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指导各县(市)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责任体系,拟订和完善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完善规划投资监管和国有资本运营机制,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开展国有资本运营、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五)强化所监管企业经营投资风险控制,完善违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分类处置和督办发现的国有资产问题。

(六)承担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办理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研究起草全州国有企业改革综合性政策、措施,推进全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七)承担州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牵头研究起草全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综合性政策、措施,推进全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工作。

(八)指导和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向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和关键领域转移。

(九)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州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授权,负责中央、省驻凯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州委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各县(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十)遵循党管干部原则,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管理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根据授权,对企业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考核、任免并按照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对离任的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并提出今后任职的建议。

(十一)承担并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职责,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十二)强化所监管国有资产经营的财务监督、风险控制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十三)监督检查所监管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等工作。

(十四)负责联系、指导和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信访和离退休工作。

(十五)加负责协调指导州内国有或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参与全州国有自然资源的开发和营运,向州政府提出国有自然资源开发、营运、整合的建议。

(十六)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七)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责调整.将州国资委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等划入州审计局。不再保留作为事业机构设置的州国有企业监事会。

    二、部机构设置

黔东南州国资委由州国资委(行政)、州国有资本运营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组成。

黔东南州国资委内设8个处室,具体为:办公室、产权管理科、规划发展科、业绩考核与财务监管科、改革重组与资本运营科、改革重组与资本运营科(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维稳办公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与督查科党群工作科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因本部门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委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州国有资本运营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构成

州国资委编制35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事业编制10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职工实有人数30人,其中:行政实有17人,事业实有10人,机关工勤人员实有3人,另有退休人员12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656.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5.5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25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645.5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645.52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656.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56.7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17.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25万元。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减少7.81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降低。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19.06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降低。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656.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5.5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2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5.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5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17.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25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656.77万元2022年预算减少7.81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降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据较2022年实际已公开“三公”经费数据差异较大,主要是公开口径较2022年发生重大变化,一是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省级资金调整为2023年的财政拨款全口径资金(含省级资金和中央资金);二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2023年起,“因公出国(境)费”取数只取3021202-其他因公出国(境)费科目数据,不再包含3021201-科研项目因公出国(境)费科目数据。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4.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3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0.5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厉行节约,减少预算开支。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71万元,下降59.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厉行节约,减少预算开支。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588.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9.64万元,公用经费68.88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128.47万元、津贴补贴86.61万元、奖金7.66万元、绩效工资139.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3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9万元、住房公积金31.25万元、邮电费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2万元、退休费24.52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35.06万元、培训费1万元、劳务费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邮电费2.4万元、伙食补助费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2万元、差旅费5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6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8.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2023年无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包含省对下转移支付),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公开政策解释,联系人:杨正柳;联系电话:0855-82258258227030。)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68.88万元,其中:办公费35.06万元、培训费1万元、劳务费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邮电费2.4万元、伙食补助费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2万元、差旅费5万元。

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2年同口径预算减少20.75万元,下降23.1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在职干部职工人数较2022年减少,人头经费预算标准不变,因此运行经费预算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196.13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通用设备159.06万元、家具及其他类15.38万元,交通运输设备21.69万元。2023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5万元,主要是:打印机等。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四、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