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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国资委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州国资委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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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国资发〔2016〕4号

委属各科室、监事会,各监管企业:

    《黔东南州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委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2016年8月3日

黔东南州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州属国有企业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运营监管信息,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42号),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依法公开运营监管的相关信息。

    二、工作机构

    成立州属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国资委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

    三、公开原则、形式、时限和内容

    (一)公开原则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划定公开信息的范围,做到主动稳妥、规范有序。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信息网站平台公开发布。

    (三)公开时限

    公开的各类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四)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

    (1)州属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州国资委规划发展科、考核监督科、各监管企业负责);

    (2)州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由州国资委考核监督科、各监管企业负责);

    (3)州属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和监管检查情况(州国资委考核监督科、规划发展科、各监管企业负责);

    (4)州属国有企业产权和股权转让、增资扩股情况(州国资委产权管理科、各监管企业负责);

    (5)州属国有企业重大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州国资委企业改革科、考核监督科、企业领导人管理科、规划发展科、各监管企业负责)。

    2.不公开信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企业干部职工、领导个人隐私等信息不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各部门、各监管企业要充分认识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要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组织协调机制。二是各监管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动抓,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确定一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信息公开事项的分类梳理、组织落实及信息发布工作。三是要强化催办督查。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落实内部监督。

    (二)扎实开展推进。一是各监管企业要尽快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二是要认真做好信息梳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信息公开范围。三是要认真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四是中建伟业公司和州开发投资公司作为试点,2016年必须启动信息公开工作。

    (三)实行严格考核。把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推动信息公开不力的,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对拒不开展信息公开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