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州国资委政府数据“聚通用”
攻坚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国资通〔2016〕58号
各企业,委属各科室、监事会:
州人民政府决定自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政府数据“聚通用”攻坚会战活动。为推进州国资委及其企业政府数据“聚通用”攻坚会战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实现迁云工作目标任务,经研究,现将《州国资委政府数据“聚通用”攻坚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8月30日
州国资委政府数据“聚通用”攻坚会战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贵州政府数据“聚通用”攻坚会战实施方案》(黔数据领〔2016〕1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州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提升大数据应用水平,州人民政府决定从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政府数据“聚通用”攻坚会战活动。为推进州国资委及其企业政府数据“聚通用”攻坚会战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黔东南政府数据“聚通用”攻坚会战推进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推动数据集聚迈上新台阶、数据融通取得新突破、数据应用要有新进展”的要求,狠抓数据“集聚、融通、应用”三大关键,充分挖掘大数据商用、政用、民用价值,纵向全覆盖、横向全联通,凝心聚力抓重点,千方百计克难点,攻坚会战破痛点,进一步打造新亮点、构建新优势、形成新格局,实现数据集聚、融通、应用。
二、实施对象
州国资委政府数据“聚通用”实施对象为州国资委机关及监管企业(包括中建伟业公司、凯运集团公司、州开发投资公司、州凯宏公司、州畅达集团公司、州水投公司、苗疆侗乡公司、贵康民生公司、东黎城投公司、凯欣产投公司、州信元担保公司、州建筑设计院)。
三、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应用系统迁云,促进数据资源聚集。
1.2016年8月31日前,州国资委、各企业完成应用系统迁入云上贵州系统平台黔东南专区的实施方案的制定,报州大数据办备案。(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企业)
2. 2016年12月31日前,组织实施迁云工程,州国资委、各企业实现50%以上应用系统迁入云上贵州系统平台黔东南专区。(责任单位:办公室、产权科、各企业)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8月1日至31日)。
1. 州国资委、各企业制定《政府数据应用系统迁云实施方案》,报州大数据办备案。(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企业)
2. 对已建、在建的应用系统进行调研和摸底排查。(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企业)
(二)第二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启动州国资委、各企业迁云,实现30%应用系统迁入云上贵州黔东南专区。(责任单位:办公室、产权科、各企业)
(三)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推动州国资委、各企业迁云,实现50%以上应用系统迁入云上贵州黔东南专区。(责任单位:办公室、产权科、各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国资委政府数据“聚通用”攻坚会战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委属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政府数据“聚通用”攻坚会战相关工作。
(二)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政府数据“聚通用”协调机制,实行州国资委和各企业“一把手”负总责制。加强工作调度,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委机关各科室、各企业每月14日、29日将攻坚会战工作推进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15日、30日报送州大数据办。
(三)加强保障支撑。一是州国资委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能办成事,为“聚通用”攻坚会战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企业要积极主动对接州大数据办公室,着力解决迁云过程中的技术障碍问题,为迁云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