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国资党通〔2016〕48号
关于调整州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
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委属各科室、监事会:
根据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关于“州直各部门要健全改革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改革工作”的要求,经委党委研究,决定调整州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石邦华(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兰政英(党委副书记)
吴兴元(党委委员、副主任)
张豫黔(党委委员、副主任)
石祖金(党委委员、副主任)
李安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宋玉军(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龙荣跃(副调研员)
王海波(副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蒋克勤(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
成 员:吴培荣(企业改革科〈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
办公室、信访维稳办公室〉科长〈主任〉)
胡 静(产权管理科科长)
吴 云(规划发展科科长)
王万钧(考核监督科〈监事会工作办公室〉科长〈主任〉)
雷光林(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科长)
刘 琛(监察室主任)
杨廷臻(党群工作科科长)
彭盛洲(政策法规科负责人、产权管理科副科长)
李胜杰(州国有企业监事会第一办事处副主任)
吴晶晶(州国有企业监事会第二办事处负责人)
吴通洪(州国有企业监事会第三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承担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改革任务;研究制定所承担改革任务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和指导、推进监管企业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宋玉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培荣、彭盛洲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姚元平、杨万海、戴明、罗岚、杨佐林、杨卓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中共黔东南州国资委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